自己的兒子不願意給父母養老,但是父母又不願意進養老院,總覺得自己這樣的話是比較丟面子的,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呢? 其實首先我們要搞清楚為什麼兒子不給父母養老,如果真的是因為兒子或者說兒媳婦的工作太忙,無暇顧及父母養老的問題,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這是完全情有可原的,所以說通過做父母的思想工作,讓父母進養老院養老也是未嘗不可的一種選擇。 但是父母養子女小,子女養父母老,這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 實際上真正進入到養老院生活的老人,絕大部分都是屬於已經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如果說自己完全可以自己照顧自己,可以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其實選擇居家養老的方式來講更加的合理一些,因為畢竟自己如果說能夠獨立生活,那麼沒有必要進入養老院,其實現在還完全可以在家來進行養老,也就是所謂的居家養老。
近日浙江遺囑庫與社會福利中心簽署合作協議,很多老人來到現場提出自己關於遺囑的疑惑:「我只有一個孩子,還需要立遺囑嗎?」、「女兒管我管得多,我想把財產多分一點給她,可以嗎?」 杭州社會福利中心主任趙胡明表示:「我們這裡時常會遇到一些老人因為財產分配、繼承問題,一家人鬧得不愉快,有私下爭論的,也有對簿公堂的。有時候因為這些問題,子女後輩甚至長年不來探望老人。」
趙主人舉了一個例子,有一位80多歲的老先生,他年輕時是國中教師,跟妻子育有1兒2女,兩人退休後住進福利中心。他將10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426萬元)存款分給兒子,工資卡則交給二女兒保管。兒子對財產分配不滿,拿走錢後再也沒來探望過老人,反倒是二女兒經常來探望父親,並給父親買一些食物。趙主人說:「買食物的錢她都會從老先生的工資卡裡扣出去。看望一段時間後,她嫌麻煩,把工資卡交給大姊,再也不來了。」
大女兒非常孝順,但經濟條件不好,健康狀況也很差,沒辦法來探望老父親。她跟兄弟聯絡,希望他能來看看父親,沒想到對方只在中秋節前送來一些禮品,交給福利中心管理員,沒跟父親見面就走了。 趙主任說,類似的案例非常多,還有一位80多歲的老太太,家人商量好由小兒子送終,並繳納福利中心的費用。沒想到老太太給大兒子的孩子包紅包,小兒子一氣之下再也不來探望老母親,甚至不再繳納費用。
趙主任表示,社會福利中心跟遺囑庫建立合作關係,是希望老人們能多瞭解一些關於家庭財產方面的知識。畢竟對於老人來說,家庭和睦、避免紛爭,才能安享晚年。 以前的老人年紀大了只需要在家安享晚年就可以了,不用操心任何事,享受著子女孫輩的孝順,但現如今的老人可不一樣,每天生活的比年輕人都累。現如今很多年輕人都無法做不到給父母養老,反而需要父母來幫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