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外偷吃,岳母用房子誘惑我不要離婚,我:這樣的婚姻我不要
導語:
妻子在外偷吃,岳母用房子誘惑我不要離婚,我:這樣的婚姻我不要。這是怎麼回事呢?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呢?今天我們來看看這個案例。
自述人:張先生,35歲
我跟妻子結婚有幾年了,夫妻感情還是可以的,我知道我妻子家裡因為近年拆遷家裡條件好了很多,以前他家裡條件是一般的,以前岳父母對我還是可以,可自從他家裡拆遷後,岳父母家裡條件就已經超過我了,所以現在她們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以前我多考慮他們,每個月還要給他們生活費,當時妻子本來是分不到一套房子的,可我們兩個人回去鬧,最後岳父母給了一套給我們住,可是就是不把房產遷到我們名下,一直寫他們名字,也因為這個事,我們鬧得挺僵的,因為小舅子分到了兩套房,岳父母是真的偏心。
不過妻子也拿到了一筆不錯的拆遷款,為此她居然辭職了,然後找了一份輕鬆的工作,說不想那麼累了,我也不能說她什麼,因為家裡的財政大權都是她拿著,我每個月還要交工資,不是以前兩個人困難的時候,妻子也特別會理家,把家裡的開支弄得明明白白的,根本不會有什麼多餘的支出,所以我才選擇相信了她。
其實我發現妻子跟她男閨蜜關係不一般還是在那一次我出差,因為我那次回來得比較早,我也沒跟她說,因為我們兩個人已經很久沒有打電話了,以前兩個人在我出差的時候都會煲電話粥,可是現在電話少了,可能因為在一起久了,妻子也開始不願意分享自己了,可回到家裡,我看到家裡有一件男人的衣服,而且那件衣服特別熟悉,是妻子男閨蜜的,果然我在家裡等,我就看到他們特別親密的在一起,然後來我家裡,當時他們兩個人看到我特別驚訝,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我回家了,因為我跟妻子說我過幾天才能回來。
因為這個事,我直接讓岳父母來,這個事應該讓他們知道,不然說是我的問題,岳父母知道了反而沒有什麼波動,好像覺得無所謂一樣,這時候岳母問我想離婚嗎?我直接怒懟還有繼續的必要嗎?岳母用房子誘惑我,說只要不離婚,這套房子立馬過戶到我名下,還說會勸我妻子,妻子也表示不會了,可是想想兩個人還有必要在一起嗎?都已經這樣了,還不離婚,還要繼續生活,以後要怎麼過日子,所以我堅決的提離婚,我也知道岳父母愛面子,是不想讓這樣的事被別人知道,我也不想傷害自己妻子,可是她都這樣做了,我直接告訴岳父母:這樣的婚姻我不要,房子固然重要,可是家都沒了,還要房子有什麼用,還是離婚吧。
結束語: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兩個人好好在一起,不是能用物質代替的,作為已婚的女人,應該要多考慮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