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重病,男友要求女子賣婚前房,女子止損:我不想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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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婆婆重病,男友要求女子賣婚前房,女子止損:我不想人財兩空

誠如張愛玲所言: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

在很多人眼裡,愛情本應該是無憂無慮的,不摻雜物質、不摻雜門第。可現實生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你所謂的愛情最高境界,只不過是別人掩藏起來,不給你發現罷了。

如果你正準備談婚論嫁的男朋友母親,病倒需要你出錢出力醫治,你會毫不猶豫伸出援手嗎?

俗話說,你們只是男女朋友,並不是夫妻,你願意出錢是你的情分,你不願意那也是你的本分,誰也無法強求。

准婆婆重病,男友要求女子賣婚前房,女子止損:我不想人財兩空

01、談婚論嫁,卻碰到了准婆婆重病

和男朋友鍾濤已經談了三年戀愛,之前楊茹多次提及要結婚,都被男朋友以工作忙為由拒絕了。直到楊茹父母心疼女兒,為她買了一套婚房之後,男朋友的態度才有所改變。

得知了楊茹父母給她買了一套婚前房,鍾濤也很高興。還沒等楊茹開口,男友就主動開口求婚了。早就想結婚的楊茹,毫不猶豫就答應了。

然而,就在兩個人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鍾濤的媽媽卻被查出患上重病,住院時間遙遙無期,而醫藥費也是無底洞。鍾濤和他爸爸都掏出了全部家底,然而,這些家底在無底洞的醫藥費面前,全都無濟於事。

看著男友愁得整宿睡不著,楊茹也特別心疼。沒等男友開口,她就主動把自己這些年來的積蓄,大約5萬塊錢,全都給了男友。拿著這筆錢,男友感動地紅了眼眶,還一直跟楊茹承諾,等他媽媽康復了,這些錢他都會如數歸還。

其實,錢還不還,楊茹早就不在意。畢竟她拿出這筆錢你的時候,早就權衡過利弊了。如果她和男友結婚,那麼准婆婆也是她的父母,這五萬塊錢,就算是提前幫男友解困。

雖然父母對楊茹的主動倒貼,有些看不下去,但他們也分得清事情輕重,並沒有阻攔女兒。甚至還勸著女兒,在下班空閒的時候,多去醫院探望一下,就當是替男友盡孝心了。

准婆婆重病,男友要求女子賣婚前房,女子止損:我不想人財兩空

02、被要求賣掉婚前房,女子止損:我不想人財兩空

只是,事與願違,即便是男友父子竭盡全力放低姿態去借錢,可能借到手的錢,也少得可憐。不是別人不相信他們,而是大家都說准婆婆的病是癌症,治不好,別搭上了自己全部家底,最後人財兩空。

看著七尺男兒為了醫藥費,在自己面前落淚,楊茹心疼得說不出話來。為了緩解男友的經濟壓力,楊茹厚著臉皮跟父母借了5萬塊錢。父母雖然她借錢是為了給准親家治病,卻也沒說什麼,只是搖頭嘆息。

只是在癌症面前,有些時候,錢只是一個符號。5萬塊錢很快就花光了,這次男友都束手無策了。因為他們早就把能借的都借了遍,不能借的也厚著臉皮去求了一遍。可准婆婆的病情,卻依舊沒有多大好轉。

醫生勸家屬放棄,順其自然,做好思想準備。可男友卻不肯放棄,他想到了楊茹的那套婚前房,或許楊茹賣掉婚前房,拿著這幾十萬,他媽媽就可以再撐上一段時間。

男友跟楊茹開口了,面對這個賣房的要求,楊茹愣住了半天。她想拒絕,可那些拒絕的話,卻又哽在喉嚨里,一直發不出來。她想答應,可內心卻又對父母有愧。

見楊茹不開口,男友以為楊茹不同意,再次催促了起來,甚至語氣還急了不少:只要你肯幫我度過這次難關,你以及你父母借來的錢,我都會分文不少還回給你。可如果你不賣房幫忙救人,我媽就真的沒有了希望。

看著男友懇求的眼神,楊茹心一軟,很想答應下來。可她的理智,卻又把她拉了回來。想到自己的父母,省吃儉用為她買了這套房子,原本是打算給她陪嫁到婆家,可如今她還沒住上一天內,就要被逼著賣掉了。

楊茹有些不甘心,她反問男友,你家的房子怎麼不先賣掉?男友卻解釋道,他家的房子不能動,如果賣掉房子,他父母就無家可歸了。

對於男友的拎得清,楊茹有些被傷到了。他父母的房子就留著,那她的房子就應該被賣掉救人嗎?

楊茹跟父母商量,這次再如何善良的父母,都異口同聲拒絕了,說婚事都不知道還成不成,如今就開始算計你的房子,這門婚事不結也罷了。你為他父母已經做得夠多了。

父母的勸說,楊茹動搖了。她也想過和男友患難與共,陪他走出困境。可是如果男友一直盯著她的房子,她也不得不另做打算。畢竟她願意主動賣房救人,是她的善良;可她不願意賣房,那也是她的本分。

楊茹告訴男友,她不打算賣掉婚前房,可為了幫男友,她可以每天和男友輪流照顧准婆婆。楊茹自以為自己誠意很足,姿態很低,可顯然男友卻不滿意。他認為楊茹不盡心,是在為自己打算,在留後路。

聽到男友的指責,原本還一片好心的楊茹,頓時下定了決心,決定及時止損。她跟男友說:分手,我不想人財兩空。至於我前後拿出的10萬塊錢,就當是給咱倆三年的感情做個交代吧。

楊茹分手了,沒有討要10萬塊錢,但也沒有再被男友的挽留所打動。直到此刻,她才終於明白,嫁給男友,或許是嫁給了愛情,但卻意味著她以後會陷入不停幫婆家還債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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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婆家受難,未過門媳婦臨時脫逃算自私嗎?

未婚男女,雖然有了夫妻之實,但卻沒有夫妻名分。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方父母患病需要錢救治,未婚男女,願意拿出錢是情分,不願意拿出錢也是本分。畢竟對方的父母,不應該是你的負擔和責任。

只是這樣的道理,知道的人不少,真正懂得並感同身受的人卻很少。因為誰都會留一些私心,誰都會認為愛情沒有塵埃落定變成婚姻之前,自己有資格自私一回。

其實,楊茹前後拿出10萬塊錢,於情於理,她已經做得最好了。甚至還在自己下班閒暇的時候來幫忙,雖然她是心疼男友,才不得不為之,卻也是她心地善良。

所以,婆家受難,未過門的媳婦臨時脫逃算自私嗎?不同意賣掉自己的婚前房,算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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