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性撫養指的是妻子生下了別的男子的孩子,隱瞞真相,不知情的丈夫則誤以為孩子是自己的,從而撫養。原本丈夫對這個孩子沒有法定撫養的義務,但因為遭到欺騙,撫養了這個孩子,因此在得知真相后,丈夫可請求妻子返還撫養費以及給予相應賠償。
麗珍(化名)是湖南省湘潭市男子譚亮(化名)的第二任妻子,第一任妻子因為在婚后遲遲沒有生育孩子,譚亮認為她沒有生育的能力,因此與對方協議了離婚,之后便遇到了麗珍。
麗珍也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身邊跟著個8歲的兒子,因為麗珍是在足浴店工作,其前夫認為這不是一份體面的工作,麗珍很有可能做出對他不忠的事情,因此在婚后,兩人時常爭吵,前夫希望麗珍把這份工作辭了,另外再找份工作,但麗珍也有自己的想法,最終兩人也就走到了離婚的地步。
而譚亮并不介意麗珍在足浴店工作,兩人談婚論嫁時也把一切都講好了,麗珍與前夫的兒子交給麗珍的父母撫養,并且麗珍也迫切想要個可依靠的家,還愿意拿出三萬元作為“嫁妝”,因此譚亮便高高興興的把麗珍娶回了家。
譚亮年近四十歲時才有一個女兒,心里頭自然是非常寶貝,還把房產過戶給了麗珍,讓麗珍能夠放心。但一家三口開始過日子,矛盾卻是漸漸積累,譚亮發現妻子根本不怎么管家里面的事情,要么待在足浴店,要么待在麻將館。
打牌十有九輸,麗珍沉迷于麻將桌,口袋里的錢一點點輸光,她卻毫不在意,引得譚亮非常不滿。有一次,夫妻倆又因為打牌的事情發生爭吵,沒有顧及到一旁的女兒。而此時女兒年幼,在她的印象中,父親是友善的,因此看到譚亮發脾氣,女兒就怯生生喊了句:“爸爸。”
結果麗珍卻帶著怒氣嚷嚷道:“他又不是你爸爸!”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譚亮就想起了麗珍在足浴店工作的事情,瞧著女兒的眉目,就愈發覺得女兒不是自己的。麗珍的一句話在譚亮的心中激起了千層浪,譚亮不在乎生的是女兒還是兒子,但被蒙在鼓里,撫養別人的孩子,譚亮無法忍受。
沒過多久,譚亮又發現妻子和另一個男人在通電話,并且教女兒喊對方爸爸,這下,譚亮沒法再忍住心中的疑問和怒火,質問麗珍是怎么回事,但麗珍并沒有承認。不過現今科技這般發達,要想知道女兒是不是自己的,還是很容易被查出來。
于是時年已44歲的譚亮就帶著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結果顯示女兒非他親生。最終還是在調解員的調解下,麗珍才說出了真相,稱在足浴店上班難免會犯錯,也不知道女兒到底是誰的。
可想而知,譚亮更加生氣了,那一刻,他懂得了麗珍前夫的感受,因此譚亮提出了離婚,并要求麗珍給予他十萬元的精神損失。一般情況下,譚亮向法院提起訴訟,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據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行為、過錯、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首先,麗珍的行為就是違法的,并不能以在足浴店工作作為理由,認為犯錯在所難免,如果麗珍在婚姻存續期間做出不忠的事情,便是違反了忠實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
其次,如果麗珍明知女兒不是丈夫譚亮的,但卻采取欺詐的手段或不告訴丈夫,讓譚亮誤以為這是他的親生女,雙方一起撫養孩子,麗珍的行為有過錯,譚亮則為了孩子的成長付出了財力和精力、感情,麗珍的行為與譚亮受到的損害之間有因果聯系。
因此麗珍對譚亮構成侵權,不僅要返還撫養費,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當然,這份損害賠償,并不是譚亮說多少就是多少,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過的一起案子為例,重慶男子倪某與妻子粟某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了,雙方撫養了一個兒子。
然而兒子被養到16歲時,倪某發現兒子并不是他的,粟某則明知孩子不是倪某的卻故意隱瞞,對倪某構成侵權,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粟某返還倪某撫養費77200元,精神損害賠償30000元人民幣。
法院在審理案子時會綜合全部的案件情況,包括夫妻倆平時的支出和收入,當地的一個經濟狀況,如果譚亮選擇走法律途徑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提交相關證據,證實他在這段婚姻中,因為遭到了欺瞞,對兒子付出與投入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