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中午想吃什么?”二姐從廚房走出來去冰箱拿東西,回廚房的時候順口問著坐在客廳的三妹,當時有一個男人同樣在客廳,二姐一瞥而過沒有在意他的臉,在廚房呆了一會兒后知后覺妹妹沒有回答,她才再次出去,結果發現年僅22歲的三妹鮮血淋淋地躺在地上!
(部分圖片僅配合敘事)
湖北省黃岡市蔪春縣某派出所接到報案,對方稱自己的妹妹死在了客廳,警方立馬趕到案發現場調查,死者吳某就那么直挺挺躺在地上,氣管和食管被全部割開,相當于整個頭已經斷了,可以說是慘不忍睹,報案人不敢看,只嚎啕痛哭,那么究竟是誰殺害了她的妹妹?
案發時沒有任何動靜,其同居一室的親屬只聽到一聲悶響,男子的身份和臉都不清楚,警方只好對現場進行細致勘查,但警方趕到前案發現場已經有很多圍觀群眾,證據已經被破壞,對周圍走訪時也沒有進展,因為當時大家都在家中,沒有注意到有無陌生男子出沒。
案件似乎難以進展,不過警方沒有泄氣,繼續對整個房子進行細致地勘查,最后發現了一個很重要的點,血案似乎是在客廳發生的,但臥室里卻有血跡,還有其他人的腳印,那么很顯然犯罪嫌疑人是死者吳某所熟悉的人,可動機是什么?
先確定動機,就可以將犯罪嫌疑人的范圍固定,經過調查,警方知道吳某是一名女主播,但她的社會關系網很單純,沒有和網絡上的人來往,吳某還開了網店,但是沒有和人結下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也就是說這不是什么財殺和仇殺,于是只剩下了一個情殺。
經過了解,吳某有一個前男友張某,警方開始著手調查這個前男友,這時候有人報案,說是一個人在附近被割了脖子,由于和吳某家很近,而且時間前后相差也不久,警方感覺這兩起案件有聯系,連忙把男子帶醫院進行搶救,醫生表示從傷口來看,這名男子是自殺。
不過經過調查,周圍的人都表示不認識這名男子,也就是說他至少不是這個小區的人,哪有人會在一個陌生小區自殺的?警方到他自殺現場調查后,找到了他的錢包,身份證上顯示他就是張某,經過吳某二姐辨認后,最終確定了他的身份,那么他和吳某的死有關系嗎?
張某醒來之后,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那他為什么要殺掉自己的前女友?“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陳三愿:一愿郎君千歲,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歲歲長相見。”此詩與其說是一首心愿詩,不如說是關于異地戀的詩,戀人分隔兩地,感情總是不穩定。
吳某和張某就是異地戀,兩人經常因為到哪里發展產生矛盾,但是吳某不愿意到張某那里,因為她的女主播工作挺順利的,也非常穩定,張某身上沒有讓她放棄工作的吸引力,張某也不想到吳某那邊發展,因為都是吳某的親戚,他覺得不自在。
既然談不攏,那就只能分手,所以案發前兩人在鬧分手,但問題解決不了,張某又不想和吳某分手,吳某單方面和張某說完分手以后,糾纏不休,經常到吳某家中勸說張某復合,但吳某理智很多,覺得既然都已經這樣了,就沒有再在一起的必要,因此始終不同意。
雖然說很多人有前科但都改好了,卻也不排除有些人的性格里沖動的成分沒有辦法祛除,張某在之前因為搶劫和故事傷害罪被判過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張某其實是一個比較容易情緒激動的人,事發當天他到吳某家中,依然是為了分手這件事,而且他是提前自己帶好的刀,一開始可能沒有想到要殺人,是為了嚇唬嚇唬吳某,吳某又相信他不是這樣的人,沒有在意他的威脅,這反而激怒了他,張某想著你不信我還就偏要做給你看,就用刀割了她的脖子,等他回過神來時,吳某奄奄一息了。
張某被自己嚇到然后逃跑,跑到小區不遠處開始后悔自己的所作所為,于是打算自殺來贖罪,不過因為搶救及時沒有死,醒來后第一件事就是問吳某怎么樣,顯然依然處在那種后悔當中,不過已經太晚了,吳某已經死了,而他也又一次面臨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是情感糾紛案件,考慮到張某的悔罪情節,如果能求得吳某家屬的原諒,張某有機會獲得從輕或減輕刑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