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闆因為工資待遇不合,鬧上法庭的事情很常見,但是大家有見過因為員工裝水喝,而被老闆告上公堂索賠的嗎?
高雄市一名女子就因為和老闆發生勞資糾紛撕破臉,而被老闆一氣之下告上公堂,原因竟然是因為她從公司裝水回家喝!如此奇葩理由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原來這名蔡姓女子,從2019年便在這家補習班工作,而後因為和老闆就薪資退休金提撥問題產生矛盾,最後幾乎撕破臉皮,被對方告上公堂。
老闆除了對此方面進行譴責外,還指控女子每天下班後,都會自己帶5罐600cc的瓶子,裝滿水,帶回家裡喝。
他提出按照每瓶水20元新臺幣計算,她一年就帶走了2.5萬元的水,因此要求蔡女進行賠償。
而在調查過程中,蔡女也坦然承認自己確有長期帶水回家喝的習慣,但是每次都是經過主管同意之後才進行的,不管是老闆還是其它同事都是知道的。
法官考慮到蔡女裝水回家的行為長達一年之久,但是卻無人認為不妥,甚至無人阻止,老闆直到發生勞資糾紛才提出賠償,證據明顯不足。
因此,最後判定:老闆敗訴,蔡女無需賠償。
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搶先看最新趣聞請贊下面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