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客提前退房,房東稱「沒到期」強行扣押金1.2萬元,交房時卻直接損失2.2萬,網拍手叫好:超療愈
佛山房主原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煩心事,在九月下旬交房時間到了之後,發現租房客符某已經將門鎖更換,無奈之下,找來物業管理人員,破門而入。沒想到,裡面的一切瞬間讓他崩潰,放眼過去屋內滿是畫滿塗鴉的墻、被剪斷的插頭、被劃破的空調過濾網、被剪破的沙發、留下劃痕的冰箱…三歲孩童都知道是惡意破壞行為。
原先生
猛地想起半月前,來自雷州的租客符某提出提前退房的請求,沒想到原先生以合同期限未到期,拒絕退還1.2元元的押金。聽到這里,符某在電話中威脅:「你如果不把押金退給我,你認為我會把鑰匙給你嗎?你覺得你的房子還會完整嗎?」
原先生當時沒在意,他覺得符某沒有膽大妄為到那個程度,何況自己才是房東。手裡握有雙方簽字的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好不能轉租他人,符某覺得自己不需要租房了,還得不到押金,實在是太過分了,當然我不敢確定這是符某乾的,但是他一定是懷疑的對象。因為交房日期,是他們之間的事情,第三者插足可能性不大。
記者撥通了符某的電話,對方反應很冷淡,表示自己沒有干這樣的事,隨後支支吾吾,一會兒就掛了電話。原先生粗略估計了一下,說自己要損失2.2萬元。
原本一個月6000塊的閑置房子,在主人的一念之下,變得滿目蒼夷。許多網友認為一切都是房東自找的。不租就退了,租給下一位客人也行,為什麼非要強迫別人履行合同呢?
也有律師表示,對方的行為已經違法,是要負責任的。下一步會怎樣,等待他們的將是對簿公堂,最後的結果無非就是賠償損失,但麻煩是少不了的。大家都覺得這樣的事情不多見,房屋中介公司也說這是頭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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