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王超是高中同學,他長的高大帥氣,是我喜歡的類型。
那時候我們班有不少漂亮的女孩子,我頂多算是清秀吧,還有些自卑,
都不敢對男友表白,沒想到會收到他寫給我的情書。
我高興壞了,和男友偷偷在一起了。那時候班裡很多女孩子都羨慕我,
說男友學習成績好,長的帥氣。
那時候學校禁止戀愛,但是我每次看到男友,一個眼神能讓我高興很久。
我學習成績一般,男友幫我補課也沒用,我沒考上大學,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
男友卻如願以償,考上了好學校。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她,
提出分手,男友卻說不管怎麼樣都會跟我在一起的。
男友家庭條件很差,爸媽身體不好,靠種地為生,家裡還有個弟弟,反正學費都是借的。
我家裡條件不錯,想要的東西,爸媽都會買給我,
從小我的衣服鞋子都是名牌,我考不上大學,爸媽說在家待著吧。
我想找份工作養活自己,順便給男友減輕下負擔。
我去了一家小公司做文員,每個月三千塊,給男友寄過去一千塊,剩下的我自己都花了。
男友非常感激,還說畢業後就娶我。
我租了一套房子,男友經常來找我,我們跟小夫妻一樣買菜做飯,
他走的時候我順便把手頭的零花錢都給他。
我在上班的時候,認識了劉娟,她成了我的好閨蜜,反正我們倆也不是競爭關係。
她是名牌大學畢業的,長的漂亮,家庭條件又好,在這邊上班也就是圖個清閒。
我男友來的次數多了,也認識了她,雖然她比男友大三歲,
但是他們聊的挺好的,我那時候傻傻的,覺得自己挺幸福的。
男友終於畢業了,他說要等工作穩定後娶我,
結果對我越來越冷淡,有時候我給發信息都要好久才回。
後來他對我的信息一直不回,默認分手了,我哭的撕心裂肺。
沒想到聽到朋友說,才知道男友跟我閨蜜劉娟好上了,他們馬上要舉行婚禮了,我嚇得站不穩。
等到他們結婚那天,我給送去兩份禮物,我對台下的人說:這個新郎是我前男友,我要送他兩份禮物,
第一,他四年大學,我共給他花了五萬塊錢,這是轉賬記錄。
第二,我給他打過孩子,現在身體一直不好,這是B超單子。
加上我的青春損失費,給十萬就行,多了我也不要。
不給,我今天就不走了!
全場譁然,我閨蜜氣的說不出話來,前男友讓我放過他,我笑著說:不可能。
就這樣我毀了他的婚禮,大家說我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