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認識的。記得第一次進婆家門,婆婆對我可好了,端茶送水的,生怕我哪裡不舒服,怠慢了我。我當時蠻不適應的,還擔心著婆婆看不上我呢,這一下就打消了所有的疑慮。既然婆婆這麼看好我,那我就自信多了,然後準備結婚。
結婚的時候,我想著嫁過去能幸福,也就沒有讓我媽要多少彩禮,然後我媽還給我陪嫁了房子。本來就我一個女兒,我媽是相當的心疼我。我也想著兩個人的日子,肯定要努力過,這也是我媽給我的教訓。於是,我把房本就寫了我和老公的名字。
婚後,日子過得平淡,但是很幸福。一年後,我生了大女兒,婆婆對我臉上的笑容開始減少了。我也想著老人肯定是想要孫子,我也理解呢,就很快要了二胎。而在生二胎的時候,由於我身體原因,孩子重度窒息,經過一番搶救才得以活下來。我也大出血,折騰了好半天。二胎也是個女兒,婆婆的笑容徹底消失了,但是醫生告訴我說不能再生育了,有危險。
婆婆站在旁邊聽到醫生的話後,接著話茬就說,「生,必須生,生不齣兒子就滾出去」!我當時躺在病床上,身體還是很虛弱的,但依然鼓足全身的力氣說,「婆婆,別說我,你兒子都是抱養的」。婆婆確實沒有生育,老公是她抱養來的。婆婆聽後準備伸手打我,被醫生攔擋了。
出院後,我就離婚了。現在我帶著兩個女兒生活。老公三番五次要求復婚,說他之前拿不了婆婆的主意,現在可以了。你們說,我能復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