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和立規矩,從來都不是單選題

但如果孩子做了錯事應該怎麼辦?我們管不管?難道放手也意味著不給孩子立規矩嗎?」

當然不是的,孩子需要關愛和信任,希望我們給予放手的空間,但是同樣也需要進行行為規範,愛與規則並不衝突,並且很多時候是相輔相成的。

關愛和信任是親子教養所有行為的基礎和保障,而規矩和限制則是孩子內心安全堡壘的一環。

每一個人之所以稱之為「社會人」,是因為我們是群居動物,我們內心是渴望團體中共同的價值觀,而行為規範是價值觀的體現維度之一。

事實上哪怕我們內心對規則有忐忑,實際我們一直都在參與規則的制定中,而大部分的規則,我們都是出於對孩子的保護而制定的,當我們希望孩子在外面的社區,比如學校和託兒所能夠遵守規則之前,我們其實同樣幫助孩子理解和遵守家裡的規則。

每一個孩子啊,成長里內心都希望可以得到老師和家長適當的約束,因為這同樣也是愛的一種表現。合理的規則意識,最起碼可以幫助孩子獲得以下的能力:

提高環境適應力

現實世界一定是有規範和約束的,這是任何社會人的行為準則,孩子需要明白規則和後果,比如社會場合「不准打人」是規則,而違反了規則之後一定會有某些後果發生,提前明白這些也是孩子對現實世界的準備。

提高社交力

有些規則是很重要的禮節,比如需要人幫忙的時候得提出「請」,損害別人利益的話得道歉,這些規則的提前了解和學習都可以讓孩子不僅僅能更好地融入集體,也能明白如何通過恰當的方式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增強力量和合作性

大家也許沒有意識到,其實明確的界限意識是可以幫助孩子減少對抗,孩子不需要去不停測試父母的底線在哪裡。比如當我們用積極的態度來陳述規則。

告訴孩子「你只能在廚房和客廳吃東西的時候,孩子是能感受到我們內心想要實現怎麼樣的家庭期望的,同樣當我們強化鼓勵的行為的時候,比如告訴孩子「謝謝你專心聽我講話」,都會鼓勵孩子更願意去合作。

讓孩子獲得安心

其實很多時候不管孩子表現得他們有多麼大的能力能掌控一切,但實際上年幼的孩子還是需要我們在細節上給到他們一些引導和指令。

這會讓孩子對自己的獨立性和處理責任的能力更加有信心的。比如當我們跟孩子約定坐車的時候,得坐安全座椅繫上安全帶,這一定好過讓孩子在車裡到處亂爬,東倒西歪來得安全和舒服。

很多時候,規則並不是「你不可以做什麼」,而更多的是,「我可以做些什麼」,「我們可以共同做點什麼」。

如何保證我們提出來的規則不僅符合孩子的發展,還能夠支持到孩子探索、學習並實踐新技能呢?有幾點大框架我想跟大家分享。

規則需要符合孩子年齡和能力

家裡雖然是孩子意識到規則的第一站,但是太嚴格或者超出孩子年齡段基礎能力的規則,往往都會有反效果。完全放任當然會寵壞孩子,但是太多的限制也會嚴重限制孩子的自主性。

舉個例子,如果你希望一個一歲多的孩子就能夠用叉子或勺子吃完他所有的食物,或者約定好家裡一定不能夠大聲說話,這些規則可能很多時候都會給你的實際執行中帶來很大的阻力。

畢竟前面的那點已經超出了年齡範圍,後面的那條又約束得太過太泛,這些過高的期待,會讓孩子內心種下「我沒有辦法讓爸媽喜歡我」的陰影。

因此,當我們制定規則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和能力。我們可以內心希望一歲多的孩子能用勺子和叉子吃完所有的食物,但我們也要明白一點,對於一歲多孩子來說,能夠主動拿起勺子和叉子吃,已經是一個很值得鼓勵的事情,我們不能指望孩子立刻就能夠完美地做到任何的事情。

再比如收拾玩具可能是很多家長內心的期望,但是我們不能完全指望3歲的孩子在沒有任何提醒、要求的情況下,就能完全自覺地把玩具放好,更合適的期望是我們可以引導並且提醒孩子,跟家長一起來清理和收拾東西,比如告訴孩子,「我們早點把玩具收拾好,我們就可以快點開展下一個遊戲了。」

每制定一個規則,多跟孩子解釋一下為什麼,以及可以帶來怎麼樣的幫助,都會有利於孩子增進對規則的理解。

規則不能毫無約束力

規則是成人對孩子的一種期待,本身就是「從上到下」的視角,這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在制定規則的時候也容易走兩極端,除了太嚴格超出了孩子能力和年齡範疇之外,還有就是太鬆散太容易,讓孩子感覺自己的每一個行為和舉動,都可以得到父母的迎合。

這大多體現在,孩子行為不妥當的時候父母沒有及時提醒,或者講述規則的時候只能使用空洞而無效的威脅,這些都會阻止了孩子對負責任意識的學習。

舉個例子,很多蹣跚學步的孩子在生氣的時候容易大喊大叫,在發脾氣的時候出現打人、扯頭髮等推搡行為,這些行為當然是這個年齡段常見的表現,也應該得到我們的寬容和理解。

但是寬容和理解並不意味著我們完全「let it go」,什麼也不需要去做,相反,我們更應該藉此機會引導孩子,告訴他們,即便很生氣、內心很難受,但是我們可以有更多的合適的方法來疏解內心的鬱悶,「我們可以一起學習更多更合適的方式。」

我們需要注意的恰恰是,我們在這個過程中陳述的方式,當我們希望孩子做得更好的時候,多用肯定句,比如平靜而堅定的方式告訴孩子,「我們不尖叫,如果你難受,可以跟我一起做下深呼吸」。

別小看一個一歲的孩子看起來好像什麼都不懂,但是孩子能夠最直接地感受到你的表情狀態,我們的大方、平靜和積極,都可以讓孩子更快地學會新的方式來調節自己內心的不安。

規則需要保持一致性

這裡當然是我們古語一直說的「以身作則」,很多時候家庭的規則是有通用性的,如果我們今天心情好就允許某種行為的發生,第二天又對這種行為反應過度,那麼對孩子來說,不僅僅會產生困惑,還會讓孩子更進一步想要去測試家庭的底線,找出真正的界限在哪裡。

我們制定規則,一定要避開個人主觀喜好類的,不定期、但是又必須得強制執行的規則,比如在家裡打人覺得是開玩笑,不僅不反對,還跟著孩子一起笑,但是在外面打人卻不被允許,覺得不禮貌、很困擾,又或者自己時不時會說髒話,但是又不允許孩子說髒話等等,這些規則不僅會讓孩子非常困擾,還會失去了規則本身的價值。

很多時候,家庭的規則不需要多,但一定是我們願意一視同仁。比如孩子一定會有很多各種各樣的不妥當行為,打人、吐口水、推搡、發脾氣、說髒話等等,這需要我們敏銳地意識和判斷到這些行為,並且以一個溫和但堅定的方式去及時引導孩子學習規則,這些都會讓孩子更容易形成連貫的行為準則。

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告訴孩子,「我能理解你很生氣,但我們生氣的時候不能打人,我想我們可以一起學習更多合適的方式。」 這才是更具有一致性的規則。

同樣,保持規則的一致性,不意味著死板執行。規則不是不可以變動和改變,完全不能協商的規則不僅容易打破整個家庭的平衡,甚至會讓孩子覺得自己在家裡沒有參與價值。只是說我們在調整和改變規則的時候,一定要跟孩子解釋理由,給孩子也多一個表達和理解的聲音。

比如睡前不能吃東西可能是家裡的一個規則,但是如果孩子晚餐沒吃好,實在太餓了呢,這裡其實並不存在「一定不能破令」,或者「一定需要調整」的絕對教養法則,只是我們在做出最後決定的時候,一定要跟孩子解釋,並且觀察孩子的狀態,讓孩子知道我們不是「意氣用事」。

再比如睡前哄睡,如果孩子一定要晚點睡覺,其實除了強制讓孩子睡覺之外,我們當然也可以通過適度地調整規則,來看看孩子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更多的責任,畢竟睡覺其實是孩子自理能力的一部分,任何人最終都還是自己去判斷和管理自己的睡眠作息時間的。

我家孩子也經常會在睡前跟我討論說「我想怎麼樣,以及今天我可以延遲多久睡覺嗎?」

我也會跟他們去試:「我唯一擔心的是你們睡晚了明天早上不僅起不來,也會影響到你明天的整個精神狀態,但我們今晚可以去試,延長半小時你們把手頭上的事情都做完。

只是如果明天早上我很難把你們叫醒,或者老師告訴我你們在學校精神萎靡,那我們明天還是得回到之前的睡眠時間。」

經過這幾年下來我們三反覆地去建立、測試、調整和討論,我家孩子也明確知道,超過了9點之後的睡眠會讓他們精神萎靡、很難叫醒、容易遲到等等,這些反過來其實也會提高孩子對時間管理的意識,並且更加從容地判斷自己的選擇後果。

隨著孩子年齡越大,其實我也越明白一個道理,教養是無統一標準的,但是我們可以有一些大的原則,可以幫助我們走得更踏實、更安心,並且更清晰。

這裡其實也同樣需要一個平和的心態去幫助我們去觀察孩子的一言一行,並且得出自己當下做妥當的決定。

這些都不會有任何教養書告訴我們答案,它需要我們自己跟孩子一起摸索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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