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結婚生子後為了兼顧小孩和家庭,會選擇一個人外出工作賺錢、另一個人成為全職的主婦或主夫處理家務,然而律師呂秋遠近期就在臉書上有感而發,直言每個成年人都該有自己的收入和工作,他表示自己看過太多夫妻案例都是因為沒有經濟能力而吵架
呂秋遠首先提出一個常見情境:「妳現在正在一家小公司工作超過10年,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薪水約6萬5千元。」這時若老公開口,「親愛的,我養妳。妳把工作辭掉,我每個月給妳10萬元。家庭開銷另外計算,妳回來照顧家裡好嗎?」大家會答應嗎?
(示意圖/圖片來源:Pinterest,下同)
呂秋遠表示,根據他天天接觸離婚案件的經驗,「我養妳這三個字,就像泡麵包裝上的圖片,僅供參考」,可能一開始是「愛,我養妳」,等過了幾個春天變成「哎,我養妳」,然而往往不需要幾年,甚至幾個月就會淪為「X!我養妳(這條狗)」!
其實大部分男人付這筆錢時,是希望另一半能包辦所有的家裡開銷,而不是在家當貴婦,之後家裡長輩妳得顧、小孩妳得養,不僅大小家務都要包辦,後來連生活費都要憑發票領錢,「比對獎200元還麻煩。」
而女生就算再怎麼努力做家事,男生也永遠看不進眼裡,只會覺得妳就是每天在家當貴婦,根本不會想到家裡怎麼自動會乾淨、小孩自動會吃飽、碗盤自動會清潔、衣服自動會折好!
呂秋遠最後也表示,在家當主婦不僅喪失經濟能力,哪天對方要離婚、錢又全部交給媽媽保管藏起來的話真的是欲哭無淚,網友也紛紛表示同意:「努力付出勞力,處理家務照顧小孩,最終換得一句『妳還不是花我的,根本就是我養的。』」、「完完全全認同」、「維持一個家的清潔和家務是最不容易的,只有做過才知道」、「免費的最貴」、「完全正確!每句都貼切」
只能說婚後真的要與另一半討論好工作模式,女人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