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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現實生活中總會聽到有人抱怨說婚姻太難經營,自己的婚姻一塌糊塗。很多人對經營婚姻存在一個誤解,認為要掌握技巧才能夠把婚姻經營得好。但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經營婚姻的本質其實就是夫妻之間能夠攜手共進,相互依靠,相互理解。而那些技巧則是輔助,起不到決定性作用。
我一直都在想,夫妻之間要怎麼做才算是經營婚姻。後來我才想明白,所謂的經營婚姻,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最重要的是要「有來有回」。
什麼叫「有來有回」?其實很簡單,一方付出了,另一方則要有回應。或是感激,或是回報。在一段婚姻中,最不該出現的狀態就是夫妻一方無條件地付出,另一方心安理得地接受。
好的婚姻中,夫妻之間一定是「有來有回」的。我懂你的付出,我也願意為你付出。這樣的婚姻狀態,婚姻生活怎麼能不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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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是因為讀者星曉對我傾訴過她的婚姻經歷,她是個不幸的女人,因為嫁給了一個重男輕女的鳳凰男,導致了她的婚姻生活十分痛苦,最終無法忍受選擇了離婚。
星曉曾說:「我沒想過,都已經二十一世紀了,竟然還有人會重男輕女,而且還是跟我一樣的同齡人,這個人還是我老公。在我生出女兒的那一刻,就註定不會幸福。」
說實話,志剛其實是一個鳳凰男,這一點認識他的人都知道。
他家境貧寒,老家在偏遠的山村,父母都是農民,靠著種地為生,一輩子都沒出過遠門。
他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姐姐比他大很多,在他上初中的時候,姐姐就嫁人了。在那以後,父母就對他說,他是家中的長子,要對弟弟負責。
這句話志剛深深記在了心裡。後來他考上了大學,家裡窮拿不出學費,弟弟主動輟學去外面打工賺錢,他自己在學校里也做兼職,這才把大學念完。
對弟弟,他十分感激,發誓自己有的,也一定要讓弟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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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後,他選擇留在了城裡,找到了一份心儀的工作。與同齡人相比,志剛能吃苦,有上進心,工作能力比較突出,所以備受領導的賞識。工作幾年就升職加薪了。
工作第二年,弟弟回老家結婚了。志剛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給了弟弟當作彩禮,還借了不少錢給弟弟舉辦了婚禮。
星曉當初與志剛相識的時候,覺得他為人謙遜有禮,性格也成熟穩重,正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戀,再到結婚,總共用了一年多時間。
一年多的時間,讓星曉以為自己已經徹底了解志剛這個人,所以才會下定決心要嫁給他。但是人與人之間的了解,並不是自己認為的那樣,反而充滿了很多意外。
星曉的家境還算不錯,父母都是國企職工,收入還算不錯,再加上她是獨生女,所以從小到大備受父母的寵愛。這也導致了她性格比較天真。
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相當於裸婚。因為志剛家裡一分錢都拿不出來,要不是星曉的父母實在看不下去,陪嫁了一套房子,兩個人還要去租房住。
可就算這樣,那時候星曉還是覺得很幸福。因為嫁給了愛情,是她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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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兩個人的生活雖然平淡,但是好在星曉這個人喜歡平淡的生活,與志剛兩個人努力生活,爭取把這個家變好。
結婚這些年,志剛其實一直都明里暗裡補貼原生家庭,給父母和弟弟錢。星曉也知道了這件事,所以一直都和志剛有分歧。
志剛明確表示,自己不可能不管父母和弟弟,既然自己生活得好了,就要幫助家裡人。可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挖空自己的小家,去補貼原生家庭。
這些年,夫妻倆的生活一直都比較拮据,手裡也沒有什麼余錢。好在星曉的父母比較心疼女兒,時不時補貼星曉的生活。
志剛的弟弟早些年就已經結婚了,在志剛結婚前都已經有了孩子了,是個兒子,志剛很喜歡這個侄子,所以經常郵一些玩具回去。
志剛曾對星曉說,以後他們要孩子一定要個兒子,因為兒子才能傳宗接代。星曉還以為他是說說而已,只是說生男生女都一樣。但沒想到,志剛其實很重男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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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打星曉懷孕後,志剛就一直坐立不安,嘴裡念叨的全都是乞求上天讓星曉生個兒子,讓自己能夠有後。說實話,星曉聽了之後,心情並不開心,在她看來,生男生女都一樣。可是志剛這樣做,給了她很大的壓力。
最後天公不作美,星曉生下來一個女兒,這下星曉的悲慘生活也就正式開始了。
自打星曉生下女兒之後,志剛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對星曉的態度也冷淡許多,對女兒也是不聞不問。女兒的撫養問題,完全是星曉和父母一直在負責,而志剛簡直是一點責任都不負。
因為這件事,星曉和志剛吵了不知道多少次,夫妻倆誰也說服不了誰,這也讓星曉對這個重男輕女的男人感到厭惡。
而讓星曉感覺憤怒的是,志剛竟然要撫養他的侄子,也就是他弟弟的兒子。還說什麼侄子是他家族傳宗接代的希望。星曉當然不同意。
沒想到志剛竟然威脅星曉:你不養我侄子咱倆就離婚!說完,他收拾東西就出差去了,臨走前還對星曉說:這段時間你給我好好想想!等我出差回來如果你不答應我就和你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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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覺得自己可以吃定星曉,因為星曉害怕和自己離婚。但殊不知星曉早已經對這個鳳凰男失望透頂了。等到他出差這些天,星曉早就找了一個律師,起草了離婚協議。只等志剛回來把離婚手續辦理了。
而星曉的母親聽說女兒要和這個鳳凰男離婚,高興得不得了。立馬聯繫了一個相親對象給星曉認識。
志剛在外地出差這些天,星曉與這個相親對象見了幾面,彼此覺得對方都還不錯。
而志剛出差回家發現,他的物品早已讓星曉收拾出來放在了門口。等待他的還有一份離婚合同。那天剛好星曉那個相親對象幫她忙,也在場。所以場面異常的尷尬。
志剛的心態當場崩了,他沒想到星曉竟然真的要和自己離婚,而且自己的女兒已經有了新父親!很快星曉就和他辦理了離婚。
很多時候,女人陷入愛情之後會變得盲目,聽不進去身邊的人對她的勸告。結果結婚以後卻發現自己掉進了陷阱里,這時候想要出來就需要更大的代價和勇氣了。
所以這裡建議天下的女性朋友們,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千萬不可以感情用事,後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