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1歲警執勤遇劫「不到1年就殉職」父母痛哭簽器捐「幫助10人重生」3年後父母接通知淚崩:原來孩子還在這個世界上

2020年8月2日凌晨,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在執行公務時被一名17歲無證少年撞上,緊急送醫卻搶救失敗,剛剛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但是他的家人還是決定延續楊庭豪善于助人的好心,簽署了器官捐獻,包括內臟、眼角膜等,捐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現在過了3年,楊庭豪的父母突然接到通知,瞬間淚流滿面,原來孩子還在這個世界上。

據報導,當年才21歲的,進入警界服務不到1年,凌晨值班時,他被一名被指控無證駕駛的少年撞倒,經過24小時搶救,仍無力回天。 雖然在亞洲傳統上,死後能留下一個完整的身體是很多人的期望,但家人認為他們的兒子是因為熱心助人,希望成為一名警察幫助更多的人,所以他決定追隨他的腳步 ,同意捐獻器官。 當時,10多位等待捐獻的患者也接受了楊庭豪的愛心,重獲新生。

回到當時楊庭豪捐贈器官的場景,楊庭豪的母親悲傷又堅強地說著:「媽咪愛妳喔,你是最棒的,你是最優秀的!」同事們也含淚說著:「庭豪兄弟,謝謝你的大愛!」當時楊母受訪時也說:「雖然寶貝兒子受傷了,但他還這麼年輕、身體還這麼好,才有機會能幫助這麼多的人!」受贈者中,就有人寫下感謝卡片:「因為這顆寶貴的腎使我重生!」看著兒子的大愛,在別人身上延續,楊爸爸坦言,看到卡片就好像兒子沒有離開過一樣,眼眶滿是淚水。

相關人員還透露,以前的器官捐獻,家屬要到原派出所做筆錄同意器官捐獻。 他們坦言,事發時已經非常難過,程序反復,讓很多家屬都打了退堂鼓。 但是現在的捐獻程序簡化,完善了捐獻流程,楊庭豪的離世捐贈,讓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獻。  他雖然沒有辦法繼續作為警察為大家服務,但還是為社會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雖然楊庭豪已經不在了,但他留下的愛,卻讓很多人感受到了生命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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