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認為,真誠地助人一臂之力,能夠為自己存下一份善果。
希望我們都能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伸一把手。
現在每個孩子都是家裡的小天使,父母都寄予著很大的期望。
想讓他們平安長大,但是生活並不是像電視劇裡的完美結局。
有一名男子想到了自己的女兒就特別悲傷,覺得自己很對不起她。
若不是因為自己,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名男子今年已經30多歲了,他與妻子已經結婚8、9年,當初也是通過相親結婚的。
他們通過相處,都覺得對方很不錯。
之後他們兩人也一起外出工作,在交往半年的時候,兩人決定結婚。
結婚後不久妻子就懷孕了,於是男子讓妻子回到老家去養胎,
十月懷胎,最終妻子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看著懷中的女兒,男子此刻覺得十分的幸福。
為了支撐起家庭的生活,男子在外辛苦工作,在女兒三歲的時候,妻子也出來工作了,
女兒也由自己的母親幫忙照顧,在孩子寒暑假的時候就接來身邊。
雖然一家三口生活在十多坪的屋子裡,可是他們都很幸福。
女兒漸漸長到8歲,有一天,男子休息在家,手裡沒有煙了,於是讓女兒出門買,
但是,女兒這一出門就出事了,之後女兒被送往醫院,在搶救下暫時保住性命,
為了女兒性命,男子四處借錢,但是最終在一個月後,女兒還是因為傷勢過重離開了。
女兒的去世,讓男子在悲痛的同時又深深的自責,他覺得是自己沒有將女兒照顧好。
在之後的火化當天,男子想最後見女兒一眼,
但是在走近時,發現了異常,男子掀開白布後發現女兒此時全身穿著新的衣服,
之後才知道,是殯儀館的工作人員給女兒買的。
因為為了給女兒治療,身上已經一分錢都不剩了。
殯儀館的人看見了不忍,於是買了一件衣服給孩子換上了,
在知道事情後,男子朝工作人員跪了下來,感謝他們的幫助。
種善因得善果。
一般來說,
一個人總是做對他人有利的事,會更有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好報;
若總是損害他人,則更有可能遭受意想不到的災禍。
當人們認識到這一點時,就會主動地約束自己,儘量少做壞事,多做好事。
「種善因」就是做善事許多人,一提到「做善事」,就會有一連串的意念:
「這是有錢人做的事。」
「賺錢不多,怎麼做到善事?」
「要捐錢出去?」
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覺,
認為「做善事」就等於出錢。
要「出錢」,才能「做善事」。
其實,「做善事」的范圍相當廣,
有「出錢」做的善事,
如:開設醫院、創辦學校、建安老院、辦孤兒院、贈醫施藥、
造橋修路、設燈照路、赈濟饑荒、施衣濟寒、施棺葬屍、
創修寺院、印造經文、捐印善書、買物放生等。
亦有「不出錢」能做的善事,
如:慈悲戒殺(減少世間一份殺孽),解除他人冤怨(調解怨恨,化干戈為玉帛),
替人隱惡揚善,息除是非爭端,原諒別人過犯,宣揚善德,
撿除擋路之瓦石(香蕉皮、西瓜皮、玻璃碎片等),修橋補路,文明禮讓。
尊敬長輩,愛護小輩,孝敬老人,扶傷殘人士過馬路或上下車,
讓座位給孕婦或老人,路見病危、盡力救護,出言語安慰病危或想不開之人,
鼓勵意志消沉之人,成全他人之名利或節義,助人骨肉團聚,
講經史談道義而化導奸頑愚昧,勸人棄邪淫而向正道,
容人之過錯,憐人之孤貧,勸人信因果,種福因,敬惜字紙,勿使污亵,
施恩於人,勿求報謝,獻血救人,
諸如此等,都是不用花錢而能做到的善事。
由此可知,「做善事」不一定要「出錢」,最要緊的,是要「出心」去做!
「做善事」的范圍很廣闊,處處都是「種福之門」,只是世人有無立「心」去做而已!
有不少人做善事不給人知,不給人見,
如匿名捐款濟貧,暗中息除他人冤怨,暗中替人消災解厄,暗中成全他人等等,
這些人種的福德更大,暗而不顯之善事,是謂之陰德。
亦是佛經所雲「無相布施」也。
做善事有大小之分,主要的區別原則大約可分兩種:
A、以「出心的程度」來衡量。
比如說,富者施捨出一百元,貧窮者亦施捨出一百元,
富者所施捨一百元猶如九牛去一毛,而貧窮者所施捨的一百元則可能是數日之餐。
因此,出心的程度就大有區別,
同是一百元數目,貧者所做的善事就大得多,所種的福德效果也大得多。
所以,往往貧人施捨數十元,會勝過富者施捨數千元或數萬元。
又比如說,甲乙兩人同是一樣生活環境,施捨出同一個數目的錢財來做善事,
而阿甲做了善事之後,心中常常記住,冀圖速速獲報答,並常有居功之心,沾沾自喜。
而阿乙做了善事之後,無居功之心,亦無冀圖速獲福報,謙虛謹慎,只顧耕耘,不問收成。
因此,甲乙兩人的出心程度就大有區別,阿乙所得的福果必然遠勝阿甲。
佛經有云:「無功德處,是大功德。」
意思是說,沒有「功德之心」自居,所做的功德才是大功德。
「出心」即是「發心」,是發慈悲之心,發布施之心。
如果是較有修持和德行的人,發出的「慈悲之心」是非常深遠的。
任何正派宗教的教主,在當初設教的時候都有一個共同的宏願,
就是「普渡一切眾生,拯救一切眾生出苦海。」
這種偉大的慈悲心,成就了不可思議,無可衡量的大功德。
現在佛教和道教的一切法事,在「回向」的時候,
都是將法事的功德回向給一切眾生,祈世界和平,風調雨順,眾生安居樂業。
這也是發大慈悲心的表現,本身就具無量的功德。
學佛學道的人,修行修德的人,立志種福改善命運的人都應該發大慈悲心,
不但為自己,更要為大眾,埋頭辛勤地耕耘,日積月累,自然會收成到豐碩之果。
B、以「受益的程度」來衡量。
比如說,阿甲所做的善事是一個人受益,
而阿乙所做的善事是使大眾受益,當然阿乙勝阿甲。
又比如說,有阿丙不務正業,嗜賭邪淫,債台高築。
阿甲用金錢幫助他還清債務,救起阿丙免受官刑之苦。
而阿乙則用言語曉以大義,勸回阿丙改邪歸正,使他終生幸福。
甲乙兩人同使一人受益,都有善德。
但阿甲是使他暫時受益,而阿乙是使他終生受益,則後者又遠勝於前者。
亦可見不一定要用金錢才能做得善事。
以上兩種衡量方式都是首重於「發心」。
因此不一定有錢的人才有機會做善事,貧者只要能「發心」去做,效果一定比富者好。
因此「出心」比「出錢」要珍貴得多。
而上天所庇輔的,也就是能夠真正施捨出「愛心」給眾生的人!
所謂 「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天道無親,唯與善人」。
這正是上天最公平的之處!
依據因果而論,前生多做善事,多修行的人,今生福報會很大,智慧高超,
也就是說,為善修行應得富貴聰明之報才對,
但為什麼現前所看的富貴之人,多橫行霸道,而且鬼頭鬼腦呢?
反而善良的人,往往多窮苦與愚笨亦不少呢?
一 眾生未開悟有隔陰之迷故。
今生若廣行善業(梵語kusala-karma),布施喜捨,捐助救濟,甚至修行精進,
這些功德利益之因是不會消失的,今生若無開悟證成菩提或往生淨土,
那麼,今生的善因與修行的功德,必然會感召來生的大富大貴,甚至聰明絕頂,
但由於沒有證成果位之故,投胎人間便成隔陰之迷!
忘記了前世自己所做的一切因果,
心地亦然被五欲(梵語panca kamah)六塵(梵語sad visayah)所染污與蒙蔽,
善根一時無法大展流露,自己的私慾作崇,
憑著他的福報,造業下去,為名為利的習氣,還是熾盛燃燒著,
甚至橫行霸道,又如你所說的,鬼頭鬼腦皆使出來哩!
二 因果是不失亂的。
因果是分明的,是有規律而且平等的。
富貴有富貴的因果,聰明的聰明的因果,
為善有為善的因果,為惡有為惡的因果,
窮苦有窮苦的因果。
因果律是分明的,所以佛要我們廣修諸法,世間法與出世間法都要學習。
大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若有一善法未能圓滿,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
由此可見,有些人行善或修行,往往會顧此失彼,
顧彼失此,修此法而無修彼法,修彼法而無修此法,不能面面顧到,
比方說:
有些人布施心做到了,但為人不仁,以後的果報就會富而不仁;
有些人布施心做到了,但不聽經聞法,來生的果報就會富貴命,但沒有智慧,得到愚笨無知的果報;
有些人聽經聞法,但布施心沒有,來生的果報就會很聰明,但沒有福報,生活貧窮困苦;
有些人布施心有,也聽經聞法,來生果報就很聰明,而且很富貴又很善良。
有些人不布施喜捨,又不聞法聽經,來生果報就很窮苦,而且愚癡魯鈍;
有些人布施喜捨心有,但喜歡吃喝嫖賭,來生的果報就很富貴,
但為人橫行霸道,常使用權威欺淩弱者。
以上種種實例,我們就知道因果的關聯性是如何了!
因果是分明的,不會錯亂的,是平等的,為善為惡,果報就有善有惡;
修行者若如是知,如是見,是名正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