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王欣逸9歲因《海豚灣戀人》爆紅,12歲卻與粉絲傳緋聞,21歲砍人入獄,自毀前途

他本是很有希望的明星,早早成名的他卻屢次犯錯,

最終在21歲的年歲之下自毀前程,他就是王欣逸!

王欣逸,9歲時演出《海豚灣戀人》走紅,成為「童星界一哥」,

後來更是戲約不斷,接拍《綠光森林》、《鬥魚》等戲,12歲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男配角獎,

據蘋果報導,當時他的片酬每集約有1.5~2萬元,比許多成年人的男女配角都還高。

然而,王欣逸在去年7月和同夥持刀在桃園夜市將一名少年砍成重傷,

案發後一群人更囂張到賓館慶功,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消息傳出,讓許多合作過的劇組不禁感慨,《陽光下的足跡》製作人說:

「王欣逸當時還在讀小學,是個很乖小孩。他都由爺爺和奶奶帶到片場,

非常有家教,每天準時到場,收工後會跟導演鞠躬道謝,是個小模範生」、

「電視劇殺青後,聽說王奶奶得末期大腸癌過世,就再也沒他消息,

他質感很好,且入戲狀況一流,是非常優秀童星。」

據傳,當年12歲的王欣逸就傳出和14歲女粉絲緋聞,王欣逸的人氣就直線下跌了!

王欣逸的同學透露,他從小由阿公、阿嬤一手帶大,去拍戲是為了改善家中經濟狀況,

常常搞到三更半夜還在工作。國三那年,王欣逸的阿嬤過世了,他深受打擊,

個性突然大改變,後來同幫派鬧事,高中更因曠課嚴重辦理休學。

朋友紛紛感嘆:「有好演技不往演藝圈發展,卻浪費在黑道上實在太可惜了。」

曾經最有希望的童星,變成了這樣,真是令人感慨啊!願他能改過向上、誠心悔改。

經歷

出身隔代教養家庭,7歲為貼補家用出道,參與大愛等電視劇演出,

因演出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而走紅[1],之後偶像劇、電影、廣告邀約不斷,13歲時入圍金鐘獎。
 
爭議事件加入竹聯幫

國中時加入竹聯幫正堂,2012年8月14日曾因桃園警方掃蕩竹聯幫被捕。[2]
 
砍人事件

2016年7月21日深夜在桃園市蘆竹區涉嫌幫葉姓友人出氣,與同伴持鐵鋁棒、

西瓜刀等物砍人,造成一名曲姓少年重傷昏迷,蘆竹警方以車追人,

7小時內就在新北市萬里區被逮捕,7月25日,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聲押獲准,

2016年11月3日,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王欣逸等5人提起公訴,目前已被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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