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結婚了九年,我們有個七歲的女兒,今年的時候,因為我們總是吵架導致夫妻關係破裂,最後協議離婚。
分開後,孩子歸我,房子歸他(房子是公公生前買的,寫的是前夫的名字),可是在離婚的時候,我跟他約定好好,在我跟女兒還沒有安頓好之前,我們依然住在家裡,他搬出去住!他答應了
離婚前,我是在家照顧女兒,沒有工作。離了之後,我就要重新去找工作了,好久沒有工作,現在出去一下子也難找,所以嗎,我就選擇了一分銷售員的工作,暫時維持我跟女兒的生活。
令我沒想到的時,跟女兒在家住不到倆月時間,前夫就回來跟我說要房子了,說他要結婚,讓我們一周內搬走,我真的沒有想到他會這麼快結婚,更沒想到他這麼著急趕我們走!
既然他要結婚,我也不是不搬,我就跟他說,讓他幫我跟孩子找個小點的房子租,房租先幫我們付,等我發工資了再自己支付,可是他沒答應,直接把我跟孩子趕了出去。
我跟女兒被趕出來以後,沒有去處,只好到了婆婆那個舊房子裡,婆婆說沒事,讓我們先住下,還說是自己兒子不對,讓我不要跟他一般見識。可是,我在婆婆這裡住還不到兩個星期的時候,前夫又來了,看到我跟女兒還跟婆婆住一起,便跟我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然後,他開始跟婆婆要錢,說結婚要換車,婆婆說沒錢給他,他就說要賣掉婆婆的舊房子,然後讓婆婆搬過去跟他一起住,婆婆死活不同意,他就開始在那裡發脾氣,還說現在的女朋友已經懷孕了,而且準備待產,是個男孩兒,說婆婆要想家裡無後,他就讓女友不要這個孩子了,婆婆聽完這話,沒辦法,只好答應。
那一刻,我的心涼透了,原來前夫早就背著我在外面找了這個女人,而婆婆為了孫子竟然也答應了賣房給他換車,忍著眼淚,我帶著女兒往外走,這時候,婆婆跑過來,拿著一袋吃的東西,往女兒的背包裡塞,然後跟我說,找個地方租,跟孩子住下,聽完,我沒有說話,扭頭就走,帶著女兒離開了婆婆的家。
帶著女兒,找了一個旅館住下來,晚上,我給女兒整理東西的時候,看到婆婆白天放的那包東西,卻發現除了一些吃的東西,居然還夾著一個存摺,打開一看,裡面有二十六萬多,上面還寫著密碼….
那一刻,我明白了,婆婆是故意把這個存摺交給我了,剎那間,感覺誤會她了,感覺這段失敗的婚姻裡,感覺到了意思溫暖,而這絲溫暖居然還是婆婆給的….不知道是心酸還是感動,還是覺得我跟女兒能活下去,不知不覺,我的眼淚就流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