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相親看對眼的,從我們相識到結婚只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我覺得假如覺得對了,其實什麼都是次要的。那時候結婚之前說曾經懷孕了,公婆還一度拿這個當理由不肯給太多的彩禮,我爸媽看在我跟老公感情好的面上也只能容許了。不過婚後老公對我跟孩子都十分好,讓我慶倖自己當初的選擇相當正確。
老公還有一個比他小2歲的小姑,小姑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在我們結婚的時候,她孩子都曾經滿周歲了。原本我們兩家的關係還挺好的,我覺得小姑的人還不錯,平常過年過節見面的時候,也是和藹可親的。
可是在我們結婚後不久,公公就由於一次不測車禍癱瘓了,事先我挺著大肚子去醫院看公公的時候,就看到小姑已經帶著孩子到了醫院了。後來醫生說公公這樣的狀況當前只能坐在輪椅上過了,說還會留下後遺症。事先小姑跟老公聽完這樣的話,倆個人都十分的傷心。
後來我們回來商量究竟誰來照顧癱瘓的公公,由於婆婆自己身體也很不好,不能夠照顧得了公公的。小姑立馬領先地爭著說,她情願照顧公公,我事先還很感謝地說感激她。由於我的狀況的確不合適照顧公公,我還對她說,等我生下孩子之後,會幫她分擔一點的,讓她擔心。後來想起來本人說過的話,真覺妥當時的自己的好傻。
公公由於是不測車禍,所以肇事司機賠償了一筆錢,小姑照顧公公,這筆錢理應是她拿著的。我一開始也沒覺得有啥,可是過了兩年之後,小姑忽然給我打電話,說公公她不照顧了,說讓我接回家來。事先我二話沒說就允許了,由於她照顧了這麼久,估量小孩子大了也有點力所能及了吧。隔天我說跟老公一起把公公一起接了回來,由於事先急急忙忙搬東西什麼的,沒問小姑賠償款的事情。
後來回來問她賠償款的事,我的意思是如今公公由我照顧,那剩下的賠償款是不是也要轉交給我們。可是小姑間接來了一句賠償款全部用完了,我事先有點不置信,賠償款事先我聽說也有20萬左右的樣子,怎樣兩年就全部用完了。我用疑惑的眼神看著公公,公公說讓我不要再跟小姑計較這錢的事了。其實這次小姑把他送來我們家全是公公他要求的,由於小姑平常在家的時候基本就不怎樣管公公的,她只拿著賠償款天天帶著孩子到裡面去玩,每天回來的時候都是大包小包的東西。
可是關於照顧公公的事情上歷來都不上心,一開始由於是公公本人的女兒他也不能多說什麼,可是後來當錢花光了的時候,小姑竟然說對公公惡言相向了。公公不得已才提出要到我家來,我這樣聽完公公說,我也沒有多說什麼,我甚至沒有埋怨過一句。我每天除了照顧孩子一日三餐照常地服侍公公,但是我畢竟是女的,公私有些時候我弄起來的確不方便,所以老公上班之後都會回來幫我。
我照顧公公兩年,可是他還是沒能抵住病痛的折磨,逝世之後,婆婆竟然拿著房產證上我家,間接把家裡的那套房子過戶給了我跟老公。說之前我們結婚的時候,對我不好,但是沒想到我會這樣盡心盡力地照顧公公,反而自己的女兒卻是那樣。我原本不想接受的,由於我怕到時候小姑知道了來鬧,可是婆婆執意要如此,還說小姑來鬧她會擺平的,讓我不要擔心!